[惠州市]2024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我市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材料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省住建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报人须于2025年4月3日前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审核过的评审材料提交我局,由我局审核后再集中报送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材料地点: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楼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喻工,2117749。
二、受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职责划分,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转至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受理城乡规划专业的各级职称申报。
(二)其他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开展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及《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人按照自己申报的级别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认真填写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按照《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填写表格。
(二)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容包括:1.《()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2.《申报建筑工程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通知》附件9);3.《2024年市(单位)申报级职称名单汇总表》(《通知》附件6;申报人需按模板填写本人所有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以便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4.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
(三)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四)材料受理后,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2025年6月6日前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所有申报级别均选“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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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